郴州市2016年元旦春節“十六個嚴禁”
日期:2015-12-31 10:21:24 發布人:admin 作者:[db:作者] 瀏覽量:4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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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? ? ?1.?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、煙酒、花卉、食品等年貨節禮;
2.?嚴禁用公款購買、印制、郵寄、贈送賀年卡、明信片、年歷等物品;
3.?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、送禮、宴請或者以匯報會形式搞聯誼等;
4.?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度假和高消費健身、娛樂活動;
5.?嚴禁將走親訪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;
6.?嚴禁違規收送禮品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、商業預付卡、電子紅包等;
7.?嚴禁年底突擊花錢和違規濫發津貼、補貼、獎金和實物;
8.?嚴禁違規公款吃喝、斗酒酗酒;
9.?嚴禁公車私用或“私車公養”;
10.?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;
11.?嚴禁違規組織達標評比、檢查考核和節日慶典活動;
12.?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;
13.?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;
14.?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;
15.?嚴禁黨政機關在春節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煙花爆竹等擾民行為;
16.?嚴禁向下級機關單位或企事業單位轉嫁、攤派和報銷費用以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。
核發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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